CakeDock最後更新:2026 年 8 月 15 日

著作權侵權通知

CakeDock 由 夜域數位企業社(統一編號:61423358)營運,屬著作權法所稱之資訊儲存服務提供者。平台上的商品圖片與文字由各店家自行上傳,本平台不主動逐一審查。 若您認為平台上的內容侵害您的著作權或其他權利,請依本頁方式通知我們,我們會依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6 至第 90 條之 8 及其實施辦法處理。

一、受理窗口(依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4 公告)

受理單位
夜域數位企業社(CakeDock)
統一編號
61423358
電子郵件
[email protected]
郵件主旨
著作權侵權通知

為利辨識與處理,請以電子郵件提出並附上可供查證的資料。

二、侵權通知應載明事項

依法,通知須包含下列各項;缺漏任何一項,我們可能無法受理,並會回信告知補正:

  1. 權利人或其代理人之姓名或名稱、地址、聯絡電話(代理人請一併附委任證明)。
  2. 被侵害之著作名稱,以及您擁有權利的證明(例如原始檔案、創作時間、授權契約、商標註冊號)。
  3. 請求將涉有侵權之內容移除或使他人無法進入的聲明。
  4. 足以使我們知悉該內容的資訊與存取路徑(請提供完整網址,例如商品頁連結;只寫店名我們無法定位)。
  5. 基於善意相信該內容之使用未經授權之陳述。
  6. 「如通知內容不實致他人受損害,願負法律責任」之聲明。

三、我們收到通知後會做什麼

  1. 檢視通知是否符合上述法定要件。
  2. 要件齊備者,立即移除該內容或使他人無法進入(例如下架商品、隱藏圖片)。
  3. 將處理結果通知您,並同時通知被指稱侵權的店家,附上您的通知內容(不含您的個資中非必要部分)。
  4. 店家如提出回復通知,依第四節處理。

我們不對通知內容的真偽作實質認定,也不介入雙方的權利爭議;如需認定侵權與否,請循司法途徑。

四、回復通知(被下架的店家)

若您的內容被移除,而您認為並無侵權(例如已取得授權、為自行拍攝、屬合理使用),可提出回復通知,並載明:

  1. 您的姓名或名稱、地址、聯絡電話。
  2. 被移除內容的相關資訊與原始存取路徑。
  3. 請求回復的聲明與理由,以及支持理由的證明(例如原始照片檔、授權書)。
  4. 願受司法機關管轄之陳述。

我們會將回復通知轉送權利人。權利人若未於法定期間內提出「已對該店家提起訴訟」之證明,我們得回復該內容。

五、重複侵權者的處理(三振條款)

依著作權法第 90 條之 4 第 1 項第 2 款,同一店家帳號經合法通知涉有侵權情事達三次者,本平台將終止其全部或部分服務,且不退還已收取之費用。

情節重大者(例如大量盜用他人商品照片、販售仿冒品、使用未授權的卡通或影視角色造型、經法院裁判認定侵權),本平台得不待三次即先行停權。

六、給店家的提醒

上架前請確認您使用的圖片與文字是自己拍攝、自己撰寫,或已取得授權。以下都是常見但會侵權的做法:

  • 從 Google 圖片、Pinterest、他店官網或社群貼文直接下載照片來用
  • 使用未授權的圖庫圖片,或超出授權範圍(例如個人授權拿來商用)
  • 以卡通、動漫、影視角色或知名品牌造型作為商品名稱、圖片或蛋糕裝飾
  • 直接複製他店的商品文案、成分說明或介紹文字
  • 使用他人的店名、商標或近似標識

使用條款 第八條,因店家內容引起的權利爭議由店家自行負責; 本平台因此受有損害者,店家應全額補償。

七、相關文件